为贯彻落实学校加强安全工作的指导精神,保证全院师生能在安全的实验室(工作室)环境中进行正常的教学科研活动,保障全院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及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事故防范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成立生命科学研究院实验室(工作室)安全事故防范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 员:唐琦(实验室主任兼设备管理员、危险品管理员);
陈克平、朱玲萍、张春霞、姚勤、周亚竟、施海峰、侯永忠、
1、生命科学研究院实验室(工作室)安全事故防范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明确分工,实行组长陈克平总负责,副书记朱玲萍抓研究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办公室主任统筹安排,实验室主任具体落实的制度。
办公室主任每学期应至少组织召开一次组员会议,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在学期中要定期督促各部分工作。
实验室主任要经常巡查实验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各组员和各实验室(工作室)安全责任人进行日常检查工作,并做好经常性的随检工作。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协调和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汇报。
2、各组员应督促本课题组工作人员、研究生在工作区域做好相关方面的日常检查工作。每次在实验室(工作室)开放使用前要检查电路、电器、水路、多媒体设备等各类硬件设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做到及时处理,及时报告给实验室主任。每天离开实验室(工作室)应关闭相应的水、电开关,确保实验室安全。
3、实验室(工作室)中各类实验器材、化学药品等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实施管理。各位组员平时要经常检查有毒物品保管柜的安全情况。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危险品管理员乃至组长。
4、各实验室(工作室)水电安全责任人负责相关区域的水、电、安全,配合学院组织落实相关工作,经常巡视工作室各区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教师在相关课程教学中应教会学生如何正确使用实验设备,并教会学生在实验室(工作室)突发事故发生时如何自我保护、如何相互救援、如何安全的撤离实验室。首次进入实验室人员不得动用设备,必须由其导师安排至少一名熟手具体带领指导其实验。研究生管理副组长负责督促教育工作。
1、在实验过程中,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如金属、玻璃等尖锐物品造成伤害;化学药品、酒精灯引起的烧伤等),该学生隶属课题组(或导师)应立即送学生到卫生室救护或送医院,同时应将事故报研究生管理副组长,并处理相关事宜。
2、一旦发生实验室火灾,实验人员必须立即使用实验楼内的消防器材灭火。教师应有序带领学生撤离实验室,同时立即向组长、校保卫处报告事故。
1、发生事故后,办公室主任应及时向组长汇报,不迟报瞒报。
2、对未能尽责而发生责任事故的相关人员,学院将给予批评教育和酌情给予相应的处罚。
3、对在实验室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个人要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并在评奖、评优、各类推荐中给予优先考虑。
五、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生命科学研究院实验室安全事故防范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2009〕2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