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团内推优”)工作,有效地推动大学生骨干学理论、进头脑,提高“推优”建党对象的理论水平和政治思想素质,根据江大团联发[2016]10号《江苏大学团内推优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2017下半年继续在全校拟推荐入党的团员青年中施行“团内推优”理论月考制度,并公布我院2017年下半年的团内推优名单。
2017年下半年“团内推优”理论考核登记表
考试单位 |
生命科学研究院 |
本考场人数 |
11 |
考试时间地点 |
时间: 年 月 日 晚 点 分 地点: |
专 业 |
年 级 |
姓 名 |
成绩 |
生物学 |
研一 |
王伟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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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 |
研一 |
刘鸿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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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 |
研一 |
吴丹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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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 |
研一 |
罗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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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 |
研一 |
王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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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 |
研二 |
葛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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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 |
研二 |
刘兰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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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 |
研二 |
刘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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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 |
研二 |
任美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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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 |
研二 |
吴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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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 |
研三 |
田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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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形式
书面闭卷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参考依据。
注:考试内容
(1)党章、团章(约占60%—70%)。
(2)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中共十九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江苏大学精神以及其他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等(约占30%—40%)。
(3)校团委在“江苏大学团委”微信公众号公布考试题库作为考生考试复习资料。
二、考试对象
经团支部大会推荐,自愿申请入党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优秀团员。推优人数不得超过团支部人数15%。大一第一学期推优候选人无旷课、逃课记录及其它违纪情况,学习认真刻苦,学风优良;从大一第二学期开始的推优,统一要求推优前的上一学期无补考、重修现象,无违纪行为,上学期期末考试平均绩点在2.8以上;大二及以上年级推优候选人上一学年的专业成绩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50%或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名列本班级前50%。
三、考试安排
10月上旬至11月中旬,分四批进行。
1.考试日期。 10月20日(周五)、10月27日(周五)、11月3日(周五)、11月10日(周五)。
2.考试报名。各单位提前在团委主页上查阅相关文件,并在“文件通知”栏目中下载考试登记表(见附件)。一个考场填写一份报名表,有多个考场请务必分开填写上报。
3.考试时间。当晚19:00——20:00。
4.考试地点:由各相关单位根据本单位参加考试的总人数,按照正规考试要求的考场考生数,集中地安排本单位考场。一般地,每个考场的考生座次按4个纵列、左右有间隔地安排。
5.监考安排。各单位按照本单位考场数报监考老师,一般教室安排2名监考老师,大教室或阶梯教室安排3名监考老师(其中1名由校团委安排)。监考老师由院团委统一指定考场。
四、相关事宜
1.高度重视。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团内推优工作的制度性、程序性和严肃性,将团内推优工作作为二级团组织的重要工作职责,将推优工作纳入学院党员发展工作规划。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切实将政治思想坚定、专业思想稳固、综合素质过硬的优秀团员推荐给党组织。
2.严肃纪律。考生准时参加考试,不得无故缺勤。考开考后半个小时内不得提前交卷。对于在考试中违纪作弊的人员取消其在校期间的推优资格;无故缺考的人员取消1年推优资格;考试不及格的人员取消半年推优资格。推优名单将及时在校团委主页、学院橱窗及其网页公布。对于监考不力的老师,一经查实,将把名单向党委组织部和本单位党委反馈。
3.统一命题。考试将由江苏大学团委自主命题(试卷题量在35分钟至55分钟),统一印制试卷。由关工委老师统一批改、统一登记成绩。校团委将于考后两周内统一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请关注“江苏大学团委”微信公众号。
4.题库辅导。江苏大学团委将公布团内推优考试题库作为考生考试复习参考资料;理论学习资料不再发布,请考生认真学习党章、团章,关注重大时政。
生科院
2017.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