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全县年轻干部队伍结构,加快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等人才政策,现就江苏省阜宁县2022年面向全国部分高校和境外世界名校引进优秀毕业生(第四批)工作,通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名额
(一)引进对象
1.国内高校:
(1)全国部分高校(参照江苏省2022年名校优生选调工作指定的1类、2类20所高校,详细名单附后)应往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下同)。
(2)聚焦阜宁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紧缺专业领域和主导产业发展相关的学科,国内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5‰的部分学科和驻盐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1%的部分学科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ESI高校学科排名以2021年9月官方公布的数据为准,详细高校学科附后)。
(3)学校教学类岗位在第(1)类20所高校基础上,还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以及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
(4)医疗卫生类岗位在第(1)类20所高校基础上,还面向北京协和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以及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州大学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
2.境外高校:
最新一期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和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强的境外高校应往届优秀毕业生(详细高校名单附后)。
(二)引进名额
县事业单位共招聘13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志愿参与“四新阜宁”建设。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者所学专业为阜宁特别紧缺急需的,年龄可适度放宽。
3﹒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犯罪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布通告时已在盐城就业的人员不在此次引进范围之内。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6月6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直接将《江苏省阜宁县2022年面向全国部分高校和境外世界名校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表》发送至fnrc608@163.com。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须同时将相关报名材料(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②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③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奖惩材料、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发表论文、获批专利等证明材料;④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⑤已参加工作的,还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姓名+院校+手机号码)发送到电子邮箱:fnrc608@163.com。
(2)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优秀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4)优秀毕业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评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优秀毕业生,采取一定形式进行综合能力考评。综合能力考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原则上不再另行组织笔试、面试。
(三)聘用
1.考察与体检。
根据综合能力考评结果,用人单位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人选,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公示与签约。
对通过考察和体检的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
3.入职与聘用。
考生报到后,按照相关流程,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四、引进政策
1﹒引进优秀毕业生,优先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具体岗位,双向选择未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组织推荐的方式安排岗位。
2﹒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来阜宁工作后,其配偶在异地工作的,可以协调安排到阜宁县相应性质的单位工作。
3﹒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七级职员、县属一档国有企业班子副职待遇。
4﹒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八级职员、县属一档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待遇。
5﹒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大学本科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九级职员、县属一档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待遇。
6﹒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正式任职后,符合《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可以通过调任方式到机关工作。
五、待遇保障、
(一)薪酬待遇
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二)补助标准
1﹒优秀毕业生5年内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50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0元/月、大学本科生3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2.优秀毕业生在阜宁工作满3年给予一次性补贴,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20000元、硕士研究生15000元、大学本科生10000元的标准发放。
3﹒优秀毕业生5年内在阜宁购房的,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大学本科生1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阜宁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优秀毕业生在阜宁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可放宽至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阜宁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5﹒优秀毕业生在阜宁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6﹒非阜宁籍优秀毕业生5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六、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通告发布网址:阜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ning.gov.cn/)。咨询电话:0515-87238610。监督电话:0515-87398926(阜宁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通告由中共阜宁县委组织部、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