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科院〔2019 〕 9号
关于生命科学研究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的通知
全院各成员:
根据《江苏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江大校﹝2019﹞111号)要求,为规范生命科学研究院安全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实验室安全以及突发事故(事件)处置的协调、有序和高效,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及减轻社会影响,保障生命科学研究院各实验室的正常运转。生命科学研究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朱玲萍、谭小力
副组长:施海峰
成 员:陈克平、侯永忠、陈华友、张春霞、王以一、马上上、邱旭华、邱立鹏、唐琦、李玉龙、吕鹏、于倩、胡朝阳、王强、王政、杨艳华、郭忠建、麦维军、屠志刚、于峰、刘鹏、徐力、何英英、顾科隆
安全管理员:邱旭华、刘鹏
危化品管理员:邱旭华、刘鹏
消防管理员:马上上、刘鹏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员:邱旭华
实验室准入制负责人:邱旭华
实验室准入制管理员:邱旭华
其中刘鹏为梦溪校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员、危化品管理员和消防管理员。
二、工作责职
1、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安全领导小组统管全院实验室安全、组织领导学院各方向及每个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切实做好生命科学研究院的安全预防措施。
2、监管范围包括:全院科研和行政部门的消防、防盗措施;规范实验操作,规范设备安全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或生物材料的存放和使用;实验废弃物的管理。
3、妥善处理生命科学研究院火灾、中毒、被盗等应急事故。
生命科学研究院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