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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研究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办法

编辑:邱旭华 时间:2019年09月20日 10:17 访问次数:

生科院〔2019 6

江苏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办法

实验室安全是学院发展的基础,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生命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生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实验室安全的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实验室安全隐患,使实验室检查常态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检查办法。

1、生科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由生科院实验安全领导小组直接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本院所有实验室例行安全检查,检查项目参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内容进行,每月一次,同时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通过网上公示、下达整改通知书等方式反馈监督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生科院实验安全领导小组是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全院各实验室是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的具体责任单位。

3、实验室是指学院开展教学、科研的实验场所,各实验室应根据自身实验的特点制定适合本实验室的安全规则,明确责任人及日常管理人员。

4、各实验室应做好日常检查、节假日前检查、重点部位或设备检查、专项检查等各项实验室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及时排除隐患,对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随时上报院实验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所有检查需留档备查。

5、各实验室应积极配合学校、学院的安全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反馈的问题和隐患,各实验室必须及时采取措施,理清责任并按要求整改到位。

6、对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学院规章制度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并拒不整改的,学院将按照流程把相关情况上报学校,对相关责任人、责任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并对所涉实验室进行“封门”处理。实验室按要求整改并通过验收后,方可重新启用。

7、本办法由生科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8、本办法自2019614日起实施。



                                      江苏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

                                         2019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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