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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国际基因组学研究中心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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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制度

编辑:张志燕 时间:2018年12月07日 17:18 访问次数:

学生实验守则

1.   进入实验室要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安静,不吃食物,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及杂物。

2.   实验中要遵守所使用设备的操作规程,不乱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和易耗品,爱护器材。公用仪器、试剂和工具应在指定的地点使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

3.   进实验室后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进行正式实验,实验过程中如对设备有疑问,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提出,不得自行拆卸维修。

4.   在实验过程中要保持实验室及台面整洁,废物和回收的溶剂应放到指定的地方,不得乱丢乱倒。

5.   实验时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制度。实验中如出现事故(包括人身、设备、水电等)应立即向指导教师报告,并停机检查原因,保护现场。

6.   实验中要严肃认真,如实记录实验数据,实验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

7.           实验后须将实验所用仪器清理干净,放置整齐,盖好仪器罩,切断水、电源,保持室内整洁。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要检查水、电、煤气安全,关好门窗。

8.           本守则由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督促执行。对不遵守本守则的学生,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责令停止其实验。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   负责实验室安全的责任人定期对所分管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安排并监督卫生安全值日表及危化品使用的动态台账,实验室主任组织院领导定期检查、监督学院的实验室安全情况,及时排除隐患,纠正违章行为,并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2.   所有在实验室工作的老师、学生,要求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救助知识,新进实验室人员必须先接受安全教育,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及技能,才能在实验室工作。

3.   实验室配备适用足量的消防器材,置于明显、方便取用之处,并在保卫处协助下,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4.   保持实验室设备、设施、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设备摆放整齐,排列有序,保持走道畅通。

5.   实验室有严格的用电管理制度,对进实验室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严禁违章用电,仪器使用完后,确保仪器关闭。最后一个离开实验室的人,确保水、电、门、窗关闭。

6.   作为试验材料的动植物,由专人负责,对有毒有害废液、固废有专人负责。

7.   严禁在实验室内大声喧哗、抽烟、吃食物和乱丢果皮。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8.   对危险化学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登记、交接、出入库、领取清退等进行严格管理,并建立账目,做到账物相符。

9.   对使用危险物品的老师、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对于使用放射性物品的人员,配备了专门的防护装备,学生使用危险物品时,由教师详细指导监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0.            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化学用品,由各课题组专人负责管理。对剧毒、放射性同位素及强酸等易发生重大伤害事故的化学危险品,由专人存放保管。

11.            危化试剂的采购与报废,我院严格执行学校相关制度,完全按照流程进行相关操作,并建立的台账。

12.            制定压力气瓶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压力气瓶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有使用者负责。

13.            压力气瓶竖直放置时做好固定措施,严禁使用超期气瓶;严禁敲击和碰撞压力气瓶;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压力气瓶使用时要防止气体外泄;使用完毕及时关闭总阀门。

14.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仪器应有的性能和精度,确保仪器安全运行。

15.            各类试验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使用仪器时按照使用操作规程进行,用完仪器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不懂操作规程的,不能使用该仪器设备。不遵守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继续使用。

16.            对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说明书、图册等各种随机资料,按规定存放,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得携出或外借。如有特效需要须经领导批准,向管理人员办理出借手续,并按时归还。

17.            发生事故时,要积极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并立即逐级报告学院(中心实验室主任分管领导院长、书记)、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有关部门和学校主管领导。发生较大险情,应立即报警。如在节假日发生事故,逐级报告学院(值班老师总值班老师--中心实验室主任分管领导院长、书记)、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有关部门和学校主管领导。

18.            学校有关部门对安全事故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做出处理意见。对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追究肇事者、主管人员和主管领导责任。事故责任是学生造成,则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并追究其指导老师责任。

19.            对于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及文明操作实验成绩显著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补救、排除险情,避免伤亡事故发生或使国家财产免遭重大损失者;事故发生时,奋力抢救生命和国家财产有突出贡献者,按学校规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0.            对违反本规定的课题组和个人,学院、中心实验室有权停止其使用中心实验室的仪器设备。

科研实验室管理条例

1.  科研实验室是以科研为主,兼顾教学、产品开发的研究场所,为充分发挥实验室内仪器设备的作用并保证所有仪器正常、有效地长期使用,更好地为科研、教学服务,特制定本条例。

2.  任何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教师、研究生、实习生必须经各科研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并经培训指导后,方可独立使用科研实验室内仪器,非本课题中需要使用的仪器不得擅自操作,严禁外来人员未经批准使用科研实验室仪器。

3.  科研实验室负责人及责任教师要对实验室内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主要功能与用途以及运转情况心中有数,指定教师或研究生进行仪器的日常维护,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4.  科研实验室内仪器出现故障应及时向中心实验室报修,不得擅自请外单位人员维修,或带出校外。

5.  实验动物妥善饲养,不得随意丢弃,动物的预防免疫应当结合实验动物的特殊要求办理。动物尸体及废弃物等,应当按照实验动物技术规范进行处理或交由实验动物中心处理。

6.  实验人员在实验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仔细操作仪器。使用完毕后,在仪器使用记录本上如实登记使用情况及机时,下班前对所在实验室进行水、电安全检查后方可离开。

7.  严禁在科研实验室内电脑上进行与实验内容无关的一切操作,未经批准,外来人员不得使用科研实验室内电脑。

8.  爱护公物,试剂与药品分装使用,不得浪费,更不得带离实验室。实验产品、科研内容不经批准不得对外传播。

9.  严禁吸烟,按照值日表实行卫生包干,随时保持实验室的卫生整洁。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每周不定时对各实验室进行检查。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

1.  严格做好进货验收,新仪器必须在货到后尽快验收完毕。验收时仔细核对品名、数量、质量、附件等,发现问题立即向有关单位反映。

2.  仪器在到达后尽快请有关人员调试,认真检查仪器性能是否良好,附件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如发现问题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仪器验收后及时建好账卡,做到账物相符。

3.  学生实验时所使用的仪器必须清洁、附件完整、工作正常。仪器使用后,必须按规定要求严格进行验收。如有损坏,应立即查明原因,向实验室主任汇报,并将损坏仪器交有关部门修理做好登记手续。

4.  保存好精密仪器的技术资料,如有缺少,应及时补全。

5.  做好仪器的定期保养工作,做好防尘、防火、防热、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工作。

精密及大型设备管理办法

1.         大型仪器由专人管理、维护,具有操作仪器技能的人员方可使用。

2.         测试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按各仪器的操作规程使用仪器,并保持室内清洁,做好每次使用记录。

3.         各操作人员必须爱护仪器。挥发性物质禁止在室内取样,仪器上面不得乱放东西。

4.         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必须及时找专职管理人员处理,自己不得随意打开仪器,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坏需追究操作人员责任。

5.         禁止在仪器室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仪器使用结束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         专职人员需经常检查仪器使用情况,对不按本室制度使用仪器的人员,专职管理员可以取消其使用该仪器的资格。

易制毒试剂管理制度

1.         存放易制毒试剂的房间应严格做好安全工作,严禁在该房间吸烟,严格控制火源进入,保持消防器材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

2.         强氧化性、强腐蚀性、易燃、易爆药品应单独存放。

3.         剧毒、麻醉药品应双人双锁,严格按要求做好登记,并注明用途。

4.         未经管理人员同意,其他任何人不得随便取用试剂。

5.         药品外借需经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剧毒、麻醉药品未经院保卫部门许可一律不得外借。

6.         领入、拨出药品应及时登记,学期结束汇总存档。

7.         管理人员应保持存放易制毒试剂的试剂柜的环境卫生。

实验室剧毒药品管理制度

为确保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制定本办法。

1.       对购进的剧毒化学品详细登记,注明其名称、数量、时间、存放地点、保管人。

2.       剧毒化学品存放于化学药品室专用保险柜中。

3.       实行五双管理。双人验收、双人记账、双锁、双人领取、双人用。

4.       建立剧毒化学品使用登记制度。注明实验名称、专业班级、人数、剧毒化学品名称、数量、任课教师、领用人、时间。

5.       研究生进入公共实验室使用剧毒化学品,必须事先递交经指导教师同意和签字的书面申请(说明实验项目、剧毒化学品名称、数量、使用时间、使用人),实验室中心主任审核批准后,方可按手续领取剧毒化学品。

6.       保管员应严格按登记的数量交付剧毒化学品。实验剩余的剧毒化学品,由研究生和指导教师一同收回,送交剧毒化学品保管员,保管员应及时将其入柜。

7.       不允许私自携带剧毒化学品进入实验室。不允许将剧毒化学品带出实验室。违者追究相关责任。

8.       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高度重视剧毒化学品使用管理,作为实验室安全管理非常重要的内容,从采购、存放、保管、使用各个环节严格管理,做到认真、细致、周密,常抓不懈。保管员要高度负责,管好剧毒化学品。

9.       凡采购和使用剧毒化学品,必须经中心实验室主任批准。

实验室麻醉、易燃品管理制度

1.       对麻醉药品由两人保管,领用时需双人领用登记,并在领用单上签名。

2.       麻醉药品不得外借。

3.       易燃品由两人保管,用时需双人领用,使用后,立即归还放入药品柜。

4.       每学期清点、核对一次,根据下学期需要,制定计划。

5.       所领药品必须上账,保证账物相符,管理有序。

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为了切实做好我院实验室安全工作,严防各类危险事故发生,确保学院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心,克服麻痹思想,对参加实验的老师、学生积极进行安全教育。

2、认真执行学校制定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3、对自己分管的实验室严格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爆、防触电、防污染、防中毒、防传染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4、坚持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学院。

5、严格执行实验室操作规程,尤其是使用加热设备、循环水设备等,要确保使用人员在场,以防意外发生。

6、不私自转让、出借危险化学品,严禁学生将实验药品带出实验室。

7、实验室中暂时不用的危险化学药品及时归橱上锁,长期不用的及时退库,标签不清的药品瓶要及时更换标签。

8、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酒、打闹,严禁在实验室中用电器做饭。

9、确保实验“三废”达标排放,自己处理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实验“三废”,要分开容器、妥善保存、定期送到学院指定地点。

10、节、假日前,对自己分管的实验室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妥善放置实验室各种危险物品,对化学性质不稳定的化学品,要经常检查,及时通风。

11、剧毒化学品管理要坚持“双人管理、双人领、双人用、双锁、双账”,按规定程序申请、采购,并做好出入库记录和使用记录。

12、对自己分管的危险化学品要建立账本、定期检查盘点,破损容器和不清楚的标签及时更换,保证账物相符,出入库均要记录、经办人签字,手续齐全。

13、在实验室工作期间要穿工作服,特殊环境下戴工作帽、手套、防毒面具等,加强保护。

 14、学生和工作人员须学习江苏大学实验室安全条例并考核合格后才准入实验室。学院每学期统一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如果错过统一考试,就由各个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本实验室使用人员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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