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江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江大校〔2021〕15号)和《江苏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江大教〔2025〕88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相关工作(简称“推免工作”,下同)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 成立“江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谭小力
组 员:苏兆亮 刘晓勇 何晓萍 侯永忠
2. 成立专家审核组(不少于5人),名单如下:
组 长:刘晓勇
组 员:屠志刚 杨艳华 吕鹏 胡朝阳
二、推免原则
1. 公开、公正、公平。
2. 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三、推免名额
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选拔推荐。
生物科学专业:推免名额2名。
四、推免申请范围及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以及有其它规定不参加推免的学生)。
(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实践能力强,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培养潜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申请时无未解除的处分)。
(六)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或托福成绩85分以上。仅认定学校教务处组织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
(七)通过江苏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仅认定学校教务处组织的各类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
(八)必修课和限选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0%(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不及格不超过1门次。
五、推免遴选指标的设定与权重
综合评价成绩为100分,包括学业综合评价成绩和发展素质评价两部分。综合评价成绩由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分(必修课)和发展素质评价分组成。其中,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分占85%,发展素质评价分占15%。
(一)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分
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分=平均学分绩点×10+50;
(二)发展素质评价分
学校通过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论文、竞赛获奖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发展素质评价。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六、推免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
(一)确定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学院实施细则
时间:9月2-10日
(二)学生报名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教学秘书刘庆森老师报名,须填写《江苏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和《江苏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评分表》(附件3),并将申请表和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荣誉称号等)上报学院。竞赛获奖、荣誉称号、科研论文、志愿服务等发展素质加分项的获得/发表/完成时间应不晚于2025年9月2日。
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提交至学院F328办公室。
时间:9月2日
(三)材料核查
学院工作小组对报名学生的材料进行核查,经初步综合考评,确定入围者名单,并通知需要参加答辩的同学答辩时间与地点。
时间:9月3日
(四)组织答辩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学术专长审核鉴定,填写《江苏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科研论文和竞赛获奖审核鉴定意见表》(附件4)。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
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时间:9月4-5日
(五)院内公示
学院完成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查以及对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的审核答辩工作(如审核认定结果有变动须及时向学生反馈),并根据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得出申请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进行排名后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并上报党政联席会。经审议无异议后,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免相关整套材料报教务处教研科。
七、其他
(一)严格落实报备和回避制度
9月2日前,申请学生若有亲属(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参与学校或学院推免相关工作的,应主动向所在学院递交《推免相关人员亲属或利益关系报备登记表》,说明情况。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推免相关人员亲属或利益关系报备登记表》须递交学生所在学院。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相关事项可联系推免工作小组,联系电话:15705500735
附件:
1.江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2.江苏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3.江苏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评分表
4.江苏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科研论文和竞赛获奖审核鉴定意见表
5.推免工作相关人员亲属或利益关系报备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