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一轮学位点增列工作将于今年正式启动。为做好此项工作,顺利实现我校十三五学科建设目标,学校决定启动新一轮学位点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申报意向的学科和学院(中心、研究院/所,下同)认真对比《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中各学科的申报基本条件,确定拟申报的学位授权点。
二、有申报意向的学科和学院在认真研讨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工作小组,收集整理各项学科数据,凝练学科方向与优势特色,按照2011年第十一批学位授权点申报、2013年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所用的《简况表》(附件1-3)进行预填报(最终申报使用的《简况表》以国家公布为准),并组织学科成员进行认真论证。
三、《简况表》填写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兼职人员不计在内。除学术带头人简况外,表中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项、教学成果等)指本学科人员署名本单位获得的成果,凡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
四、《简况表》中所填成果内容统计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五、请各学科、学院在填报《简况表》的同时积极准备支撑材料。
六、我校四个二级博、九个二级硕必须开展预申报工作,其他学科可根据本学科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展预申报工作。
七、请拟申报的学科于2017年1月13日前将《简况表》纸质稿报研究生院学科办。
八、表格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随时与学科办联系,联系人:袁俊杰、张磊,联系电话:88780097。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