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研究院、研究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大力加强我省高校一级学科建设,积极培育优势学科,不断优化重点学科布局结构,省教育厅于近期启动了“十三五”重点学科遴选工作(附件一)。为做好此次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省重点学科共分为一级学科省重点学科、一级学科省重点(培育)学科、一级学科省重点建设学科三个类别。
二、一级学科省重点学科的申报学科原则上为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一级学科省重点(培育)学科的申报学科原则上为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一级学科省重点建设学科的申报学科原则上为具有学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其中一级学科省重点建设学科不在我校此次申报范围之列。
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二期项目立项学科(含支撑学科)、省重点序列学科(含支撑学科)和2015年遴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省重点学科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列。
四、根据省文件精神,此次遴选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学科的数量为8个(附件二)。
五、优先支持我校原十二五省重点学科、ESI前1%学科的主要支撑学科以及博士点学科申报;每个学院限报1个。
六、有关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1、2016年5月27日前:学校组织召开申报工作动员会议;
2、2016年6月8日前:准备申报的相关学院和学科收集材料并填写《“十三五”省重点学科申报表》(附件三),申报表经学院院长、学科带头人签字后报送研究生院学科办;
3、2016年6月10日前:学校明确申报学科名单,并反馈到各相关学院和学科;
4、2016年6月22日前:各申报学科上交申报表的第二稿,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5、2016年6月25日前:反馈各学科申报表第二稿存在的问题;
6、2016年6月28日前:各学院和学科修改材料,并将申报表和相关支撑材料终稿(须经学院院长和学科带头人签字、盖章)报送研究生院学科办;学校汇总材料核实无误后,报送省教育厅。
七、注意事项:
1、请相关学院和学科务必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学院院长和学科带头人要亲自把关,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可靠、有据可查,并对填报的数据负责。
2、申报的一级学科涉及我校两个及以上学院的,请学科带头人和牵头学院负责做好与相关学院的协调,并按要求做好申报的各项工作。
3、由于此次省重点学科申报时间与第四轮学科评估时间重合,请相关学院和学科加强统筹,合理分工,务必在时间节点内完成各项工作。
4、此次申报要求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请各学科在填报申报表格的同时,及时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八、各学科在填报工作中如有疑问,请随时与学科办联系。联系人:袁俊杰、张磊,联系电话:88780097。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