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学位[2013]37号)和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文件(苏学位[2013]8号)精神,2013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增列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下同)根据国务院、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文件中公布的专业学位授权点类别和本学院办学特色选择合适的类别进行申报。
二、由于本次授权审核实行限额审核,各学院申报的专业学位类别不得超过一个。
三、各学院如需调整硕士学位授权点(即撤销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增列相应数量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需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学校审核,同时需按文件规定的程序准备申报材料。
四、省学位委员会将以公开答辩方式对申请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需求论证、培养方案和支撑条件等进行评审,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填写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表。专业学位类别中分设领域的,需按申报领域分别制定培养方案。
五、请各学院于2013年12月18日前将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表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意见交研究生院学科办。联系人:袁俊杰;联系电话:88780097。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2013年专业学位申报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