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为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博士生导师遴选上岗机制,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合理安排我校2014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江苏大学博士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暂行规定》(江大校〔2007〕243号,见附件1)、《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江大校〔2009〕226号,见附件2)、《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江大校〔2010〕240号,见附件3)和《江苏大学关于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和招生的补充规定》(江大校〔2011〕217号,见附件4)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4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审查范围为我校博士生导师、符合招生基本条件且2014年度拟招收博士生者。
2、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仅限在工作关系所属学院(中心、研究院,下同)申请,所属学院无博士点者应在招生学院申请。
3、由于各学院的招生指标是根据每位导师在该学院的第一序列招生学科来安排的,请各位导师务必认真填写2014年度的第一序列招生学科,其它序列的招生学科不安排招生指标。
4、只有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的博士生导师才能在2014年招生简章中挂名招生,请各学院、各学科务必通知到每位符合招生基本条件的博士生导师。
5、请各位导师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生学科,2014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各导师的招生学科和方向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结果为准,原则上不再调整。
6、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可下载《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简况表》(见附件),填写后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有关文件进行初审,请务必将初审结果于2013年6月3日前报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江苏大学研究生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2014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