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
为贯彻落实我校第三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我校重点学科体系,提升我校学科建设的整体水平,根据国家、省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有关文件要求和《江苏大学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办法》,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新一轮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校级重点学科遴选遵循“优化结构、强化特色、突出重点、择优确定” 的指导思想,具体申报与遴选工作参照《江苏大学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办法》(附件1)执行。
2、校级重点学科的遴选实行与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以及博士(硕士)学位点申报相结合的原则。为适应学科发展趋势,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下同)应优化学科资源,按一级学科申报。
3、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申报材料,确保符合以下要求:
(1)各申报学科的申报材料均应真实、准确,学科团队成员不得在不同申报学科交叉兼报。
(2)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等内容原则上不得在不同学科中重复填报,确系不同学科合作的项目和成果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本学科人员排名次序。
(3)各学院、各学科联合申报的材料,须经各学院、各学科带头(负责)人签字确认。
(4)各学院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学科。
4、《江苏大学校级重点学科申报简况表》(附件2)可从研究生院网页下载,请各学院于9月23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一并报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