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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生科院硕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编辑: 时间:2017年03月17日 20:00 访问次数:

 

 

生命科学研究院2017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国家以及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生命科学研究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一、招生计划

2017年生物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32人。

 

二、生物学专业复试线

1、一志愿考生: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 第一志愿报考生物类相关专业的考生,总分和单科成绩符合在一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六级通过者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或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突出的考生优先调剂。

三、复试内容及计分办法

(一)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复试科目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

(二)复试时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进行,差额复试比例为150%左右。

(三)计分办法及具体要求

1.资格审查和体格检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计。

2.心理测试结果仅作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3.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复试科目笔试占30%,综合能力面试占6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

4.复试科目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均实行百分制。

5.复试科目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复试考试科目为普通生物学。(调剂考生初试中有普通生物学的,复试科目为细胞生物学或分子生物学二选一)

6.综合能力面试注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考核成绩的依据和权重是:

(1)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

(2)采用题库试题考核方式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80%;

(3)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之前实习以及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研究等科研情况,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

7.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复试组的每位教师所给出的成绩加权平均计算后的成绩为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

四、调剂原则和程序

1、调剂原则:第一志愿报考生物类相关专业的考生,总分和单科成绩符合在一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六级通过者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或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突出的考生优先调剂。

3、调剂程序:调剂考生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四、破格复试要求

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五、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包括时间、地点和要求)

时间

内容

地点

3月25日 (星期六)

上午8:30—10:30

考生报到及报考资格审查,考生提供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已注册的学生证)/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思想品德考核表/四六级证/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之前实习以及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研究等科研情况证明。

生科院大楼604室

3月25日(星期六)

下午11:00-12:00

生科院楼一楼大厅集中,学院安排心理测试

老图书馆二楼计算中心东机房

3月25日(星期六)

上午8:30—下午2:00

领取体检表(须贴一寸近照),到校职工医院进行常规体检、抽血化验,无需空腹。

校职工医院

3月25日(星期六)

下午4:00—6:00

复试科目考试

研究生楼205室

3月26日(星期日)

上午8:30-

研究生外语听说能力及综合面试

地点:生科院楼604室

3月26日(星期日)

下午1:00

研究生外语听说能力及综合面试

地点:生科院楼604室

3月27日(星期一)

公布复试结果(张贴、上网),拟录取

调剂考生上网确认,师生互选

地点:主A楼400室

未被拟录取的同学进行校内、校外调剂

 

六、拟录取原则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生命科学研究院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总成绩。

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50%。

(二)录取原则

1.生命科学研究院根据各专业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会安排专人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2.复试总分不及格者(即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本细则未涉及部分,按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规定执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晓珂 电话:0511-88799523

江苏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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